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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起火小区是拆迁安置房架空层有充电装置消防救援局:架空层不得停放电动

时间:2024-02-24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
  2月23日4时39分,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。20多台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,约6时许明火被扑灭。

  截至23日24时,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,44人在院治疗。其中,1人危重,1人重症,42人伤情较轻。经初步分析,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,具体原因正进一步调查。

  九派新闻咨询一名中介获悉,明尚西苑是拆迁安置房,可正常交易,交易一次后产权性质就变更为商品房。小区共6栋楼房,总高34楼,以3梯8户为主。两室一厅租房价格根据装修程度月租金在1800元至2800元,租住在这里的多为外来打工的年轻人。

  九派新闻注意到,针对“小区架空层能否停电瓶车”的问题,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回复称,高层民用建筑公共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是违规的,各级消防部门发现此类因为应查处并予以处罚。

  根据国家标准《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》(GB50352-2019)的规定,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、疏散走道、楼梯间或安全出口,根据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),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,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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