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5-05-13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事发当天,成都的郭女士带着孩子准备乘坐地铁10号线出行,在新平站C口安检点进站时,安检员看到她们携带了蚕宝宝,于是将两人拦了下来。“蚕宝宝没有攻击性,也没有什么异味,我们还将它放在了密封的盒子里,上边扎着一些透气孔,为啥不能带?”像郭女士一样,此前张女士携带蚕宝宝准备进站时也曾被拦下,她也很疑惑。
对此,记者致电成都地铁客服人员。对方表示,根据《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,禁止乘客携带导盲犬、军警犬之外的其他动物乘车。“蚕宝宝是很小,也不会伤人,但是对于害怕活体虫类的乘客来说,个别人突然看到可能会尖叫,从而在车厢内引起骚动。”该工作人员解释称,地铁是一个密闭空间,一旦有乘客突然受惊吓,特别是尖叫声,极易引起群体恐慌现象。
记者查询了解到,《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三条规定为:禁止乘客携带爆炸性、易燃性、毒害性、腐蚀性、放射性等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;非法持有的枪械弹药和管制器具;易污损、有严重异味、无包装易碎和尖锐的物品;运货推车、自行车、以电池为动力的代步工具(不包括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助力车);导盲犬、军警犬之外的其他动物;其他影响安全运营的物品乘车。
据了解,除了蚕宝宝外,包括仓鼠、金鱼、乌龟、鹦鹉等宠物都是禁止携带进入地铁站。(成都商报-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实习生 赵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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